古代丧葬礼分为五个阶段,分别称为复、殓、殡、葬、服。
复:又称为招魂。人死后,在停尸期间,由专人呼唤死者的灵魂归于尸体,即“招魂”。招魂者自前方上到屋顶,手持寿衣呼叫死者名、字,共叫三声,然后从后面下屋,将寿衣覆在死者身上;如果不醒,再办理丧事。
殓:其仪式又分大敛和小敛。小敛是给死者裹上衣衾,越是富有者,所加衣衾就越多。大敛是把死者的尸体装入棺材。殓时,死人口中须“饭含”,所谓饭含是指将米、玉等物分别放在死者口中。
殡:入殓后,停丧待葬叫“殡”。是指亲人去世后,不愿其早早离去,停在家中,像对待宾客似的对待已死者,故称做“殡”。“殡”时,死者置于室内,用泥涂于棺木之上停放。殡的时间长短不一,富贵人家“殡”的时间长。普通百姓无地行殡,往往草草埋葬。
葬:即将死者入土安葬。人葬时,上古时期曾以活人殉葬,随后又以俑(人形的木偶或土偶)陪葬。另外,还陪葬一些用器、什物。
服:丧礼大殓之后,亲属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穿上不同的丧服,叫“服”或“成服”。古代丧服制度分斩衰(服期三年)、齐衰(服期一年)、大功(服期九个月)、小功(服期五个月)、缌麻(服期三个月)五个等级差别,称为“五服”。衰(音cuī)就是用粗麻布制成的毛边丧服。这一丧服制度标志了直系血缘关系与旁系血缘关系的尊卑、亲疏差异。服丧期间在墓旁搭小屋居住、看守坟墓叫“庐墓”或“庐冢”。
丁忧:又叫守制、丁艰,是古代的守丧制度。是指在任官期间,父母亲或祖父母去世,需辞官守丧,时间为三年,但其实只要有三个年头就可,实际上是25至27月。如果有的高官要员因公务繁忙而不能离任守丧,可以由朝廷命令其穿素服办公,这种做法叫做“夺情”。